員工福利

員工福利措施

項次內     容項次內     容配合營運需要及強化勞資關係,除依法每月提撥福利金外,公司就左列福利措施酌情辦理之。
1員工單身宿舍(工廠)11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
2福利餐廳(工廠)12員工價購買公司產品
3提供工作服(工廠)13員工酬勞
4員工福利品14員工退休金
5年終獎金及年節禮金15員工優惠退休
6僱主責任保險16員工優惠退休獎勵
7員工死亡撫恤金與喪葬費補助17年節活動
8每月職護臨場諮詢服務18員工及員工子女結婚禮品
9國外出差投保旅行平安險19員工在職進修補助
10團體意外身故及殘廢保險20員工購車貸款(業務人員)

    本公司另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定期召開職工福利委員會議,辦理員工福利事項如:生日禮金、生日假、結婚禮金、員工及家屬喪葬奠儀、員工住院慰問金、年節活動、五一勞動節禮金、國內旅遊補助費用及員工退休紀念品等項目。

進修方案

    本公司為鼓勵員工終身學習,自民國88年11月起即訂定「員工在職進修補助辦法」;凡就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研究所在職碩士學分班以上員工且具適用資格者,均可申請進修補助費用,每年每位最高可補助12,000~36,000元,111年度有1位員工提出進修補助申請,補助金額18,000元。

員工教育訓練實施情形

    本公司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能,促進生產效率與人力品質提昇,使員工在組織系統上能發揮其專業技能,進而達到相互協調、激勵及發展之目的,故訂定「員工教育訓練辦法」,以滿足員工之需求及公司培育人才之目的。111年度員工教育訓練總人時為7,972小時,支出金額1,025仟元,平均每人受訓時間為12小時。

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民國75年11月起依據勞動基準法訂定「員工退休管理辦法」(簡稱舊制),以及自民國94年7月起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員工退休管理辦法」(簡稱新制)併行,而經理人則自民國84年6月起,依規定制定經理人退休辦法,並提撥退休金基金。本公司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定期審查員工退休準備金之提撥、給付及各項應查核事項,相關舊制及新制退休金說明如下:

1、舊制:

(1)提撥比例:每月依有舊制年資之薪資費用總額2.1%提撥退休準備金於台灣銀行信託部。

(2)提撥狀況: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提撥至台灣銀行信託部之員工退休準備金餘額計新台幣183,526仟元。自民國111年起截至民國112年4月30日止,共有9位員工退休並領取退休金
(3)員工申請退休程序及條件:
    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得自行退休:

    (a)服務滿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者。

    (b)服務滿25年以上者。

    (c)服務滿10年以上年滿60歲者。

    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得強制退休:

    (a)年滿65歲者。

    (b)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以上所規定之年齡,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公司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 不得少於55歲。

(4)退休金給予標準:

    任職15年以內者,按其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任職超過15年以上者,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年資之畸零數未滿半年以半年計,滿半年以一年計。符合強制退休人員之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如係因執行職務所致,其退休金另行加給20%。

2、新制:
    每月依員工投保等級金額提撥6%至勞工保險局個人退休金專戶,有自願提繳者,公司每月代為扣繳。民國111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提撥新台幣21,677仟元。相關新制退休金之員工退休申請程序及條件,可參閱「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說明。

勞資協議與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公司成立至今,勞資雙方深切體認和諧之重要,並重視上下意見之溝通。例如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實施,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員工權益若受到侵害,除可依規定提出申訴外,員工之需求可經由內部溝通管道及勞資會議坦誠協商,使各項問題可獲得合理的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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